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什么法律风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01 02:00浏览量:102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则免除或许停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经济补偿规范的二倍向劳动者付出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动者付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规范按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数额付出,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越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酬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免除或许停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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