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言,是指遗言人生前缔结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言。遗言人能够在法令答应的范围内,依照法令规则的方法对其遗产或其他业务作出个人处置, 并于遗言人逝世时发作效能,这种处置行为便是遗言。下面
听讼网继承法修正详细介绍公证遗言的缔结流程。
公证遗言的缔结流程
缔结公证遗言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言人亲身进行,署理人不得署理。详细规矩如下:
①遗言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言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处理。
②立遗言人应向公证处提出请求,并填写公证请求表。请求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A.请求人的
名字、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B.恳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处;
C.交资料的称号、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名字、地址;
D.请求的时刻及其他需求阐明的问题。
立遗言人应在请求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请求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③立遗言人请求遗言公证应提交下列资料:
A.身份证明;
B.遗言所触及产业的
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资料。
④公证处以为符合规则、决议受理请求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则规范收取公证费。遗言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请求,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议是否减免。
⑤公证人员会经过问询证人、调取书证证据、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判定等方法,对遗言触及的事项、产业进行检查。立遗言人应当照实陈说与公证事项有关的现实,并供给相应的资料。
⑥遗言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一起处理,由其间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别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处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言和笔录上签名。
⑦经公证人员检查合格。以为能够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批阅。任何人不得批阅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⑧批阅合格后,制造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则或同意的格局制造,不得涂抹、挖改,有必要修正的应加盖公证处校正章。公证书应运用中文制造。公证处应制造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言人。
⑨除法令还有规则外,遗言公证书从批阅人同意之日起收效。批阅人同意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⑩遗言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收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言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总结,公证遗言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遗言。因而,公证遗言具有较强的法令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