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为什么要修改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25 10:24浏览量:1412
    婚姻法的修正有三个需求:一个是依法治国,建造社会主义国家的需求。这是一个总的立法方式的需求,要做到有法必依,就有必要做到有法可依,要有法可依,就有必要要有一整套齐备的法令。而1980年婚姻法仅有三十七条,不能满意现实生活的各种需求,需求进一步完善。
    第二个需求是为了习惯现阶段婚姻家庭范畴中呈现的新状况的需求。由于法令是处理实际问题的,是有针对性的,新的状况呼喊新的法令。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婚姻家庭范畴里呈现了新状况。一方面是呈现了新风貌,比如说人们的婚恋观有了新的更新,社会主义婚恋观现已替代了封建主义婚恋观,包揽、买卖婚姻的份额下降,婚姻自由准则家喻户晓。再比如说,夸姣的友善的家庭不断涌现,在五好家庭基础上,还评选了如文明家庭,好老公,金婚佳侣……。别的,也呈现了一些新问题。一方面婚恋观,又产生了一种草率和听任的倾向,对婚姻家庭很随意,不管法令,不管品德。例如早恋增多,同性恋也有了,婚外恋也增多了。第二方面离婚率逐年上升,从七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末上升了十个百分点,七十年代为百分之三到四,九十年代已上升到百分之百十三点多,这是平均数。第三方面表现是家庭暴力时有发生,家庭成员的一方对另一方加以施暴,受害者大都是妇女儿童和白叟,其间以妇女为大都。整体来看,婚姻家庭里有新风貌,可是也存在一些令人担忧和不安的问题,为了调整好婚姻家庭关系,根据需求有必要调整婚姻法。                                                        
    第三个需求是婚姻法本身完善的需求。我国有将近十三亿的人口,婚姻法才三十七条,远不能满意需求,有必定的滞后性,因而有必要修正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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