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08 18:40浏览量:446
劳务差遣是指劳务差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定差遣协议,在得到被差遣劳作者赞同后,使其在被派企业指挥监督下供给劳作。劳务差遣的特点是劳作力雇佣与劳作力运用相别离,差遣劳作者不与用工单位,不树立劳作联系,而是与差遣单位存在劳作联系,但却被差遣至用工单位劳作,构成“有联系没劳作,有劳作没联系”的特别用工方法。那么劳务差遣协议需求详细哪些内容?听讼网小编立刻为您回答。
劳务差遣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劳务差遣暂行规则》对劳务差遣合同应具有的根本条款作出了一些详细规则:
第七条 劳务差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差遣的作业岗位称号和岗位性质;
(二)作业地址;
(三)差遣人员数量和差遣期限;
(四)依照同工同酬准则确认的劳作报酬数额和付出方法;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付出方法;
(六)作业时间和歇息度假事项;
(七)被差遣劳作者工伤、生育或许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作安全卫生以及训练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差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差遣服务费的付出方法和规范;
(十二)违背劳务差遣协议的职责;
(十三)法令、法规、规章规则应当归入劳务差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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