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27 03:29浏览量:2793
老一辈的时分人们成婚对民政局的认可度不高,一般在自家举行宴席后便算准正了夫妻的名分。这种状况在之前法令称之为现实婚姻。但在94年后婚姻法不再有这一法令联系的存在。一切未经领证而享有夫妻联系的状况一概归为同居状况。那离婚时这种现实婚姻能够分产业吗?听讼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材料,供您查阅,期望能够协助到您处理您的疑问,也欢迎您直接来网站和律师进行交流。
现实婚姻离婚后能否分产业
一、假如的确归于法令所认可的现实婚姻联系的(假如在1994年2月1日曾经,男女两边现已一起生活且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归于现实婚姻处理),在离婚时的产业切割,首要可由两边洽谈来自行切割产业,假如洽谈不成的,应依以下准则进行:
1、依两边约好或法令规则归于一方个人产业的,仍归其个人一切;
2、关于归于两边一起共有的产业,准则上应该由两边进行均分。
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的规则,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假如两边未处理成婚登记即一起生活的,归于同居联系而非婚姻联系,不受法令保护。
关于同居期间的产业切割,首要也能够由两边来自行洽谈。假如洽谈不成且有依据证明是两边的一起产业的,能够依照各自具有的份额切割该一起产业;假如不归于一起产业的(如在同居期间的个人收入等),则应归各人个人一切,无权要求进行切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则处理成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的男女,申述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曾经,男女两边现已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按现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今后,男女两边契合成婚本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在案子受理前补办成婚登记;未补办成婚登记的,按免除同居联系处理。
综上所述,在法令不供认现实婚姻的状况下,两边离婚时的产业切割,应洽谈处理为宜。洽谈未果则能够采纳诉讼离婚的方法进行联系免除。假如对此还有疑问,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期望在这里您能够得到更全面更交心的法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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