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4 13:36浏览量:289
  离婚挂号依照初审——受理——检查——挂号(发证)的程序处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资料;
  (二)、婚姻挂号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资料;
  (三)、婚姻挂号员向当事人批注婚姻法关于挂号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挂号员问询当事人的离婚志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志愿;
  (五)、两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两边填写《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两边亲安闲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挂号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两边各一份,婚姻挂号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挂号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检查,契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挂号检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布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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