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飞行事故罪司法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6 01:44浏览量:132
在当今社会,坐飞机并不是一件很稀罕的事,但在正常空中运送中,一些航空人员违背规章制度,因此发作严峻飞翔事端,危及公共安全,形成了严峻的成果。关于这种严峻飞翔事端罪是怎么进行司法解释的?接下来,跟从听讼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严峻飞翔事端罪司法解释”的有关常识。
一、严峻飞翔事端罪的有关司法解释
第一百三十一条 航空人员违背规章制度,致使发作严峻飞翔事端,形成严峻成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形成飞机坠毁或许人员逝世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本罪与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的边界
两者都是与飞翔安全有关的违法,其主要差异在于:
(1)违法主体不同。严峻飞翔事端罪的违法主体是特别主体,仅限于航空人员,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的违法主体是一般主体,并且实践中一般为航空人员以外的人。
(2)违法客观方面不同。严峻飞翔事端罪表现为航空人员违背规章制度,发作严峻飞翔事端,形成严峻成果的行为;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则表现为对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的行为。
(3)构成违法的要求不同。严峻飞翔事端罪要求行为人施行违章行为之外,还必须发作特定的严峻飞翔事端或严峻成果,方可构成违法;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是风险犯,违法的建立并不要求呈现实践的严峻成果,只要对飞翔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的,即可构成违法,假如呈现了实践的严峻成果,则构成成果加重犯,在较重的量刑层次内裁量惩罚。
(4)违法片面方面不同。严峻飞翔事端罪是过错违法,在片面方面表现为过错;暴力危及飞翔安全罪是成心违法,在片面上表现为成心。
三、本罪与非罪的边界确定
本罪一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背规章制度。假如行为人的行为是照章行事的,不违背规章制度,即便发作严峻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严峻损失,也不构成违法。二看是否形成了严峻成果。行为人尽管违背了规章制度,但未形成严峻成果的,不构成违法。三看违章行为与严峻成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即便内行为人的违章行为之后,发作了严峻事端,但不是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引起的,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违法。四看行为人片面上有无过错。假如行为人片面上既无成心,又无过错,严峻成果是因为不能预见或许不行抵抗的原因引起的,归于意外事件。
由此可知,航空人员违背规章制度,形成严峻成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形成飞机坠毁或许人员逝世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小编主张航空人员应恪守规章制度,否则会形成难以拯救的成果。假如你还有任何的法令疑问,听讼网将为你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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