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0 23:23浏览量:2868
公安部
公交管[200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最近,一些当地因法令不妥引发问题,形成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管理法令作业,正确处理处分与教育的联系,现将有关定见告诉如下:
一、 要严厉依照《路途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进行法令。
1、要严厉依照《路途交通安全法》及施行法令,以及公安部的四个部分规章进行法令,做到既依法法令,又行为规范、程序合法、运用法令精确。
2、要在法令中严厉依照《交通警察路途执勤法令作业规范》的规则运用规范用语,建立杰出法令形象。
3、对《路途交通安全法》已授权由当地立法拟定交通违法行为的详细处分规范,以及对细微交通违法行为和教育规模的设定,要活跃向当地政府法制部分和当地人大反映,通过当地立法要点处理。
二、要加强规范法令的训练教育。
4、要结合“结实建立法令为民思维,严厉规范执勤法令行为”专项教育训练活动,仔细整理大众反映的杰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展开法令技能训练和法令为民思维教育,使民警结实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详细法令活动中实在做到既严厉法令,又热情服务。通过规范的法令行为和杰出的法令形象,赢得人民大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要规范交通技能监控设备的运用。
5、要拟定交通技能监控设备设置规范和施行非现场法令的适用规范。
6、要对交通技能监控设备收集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材料进行鉴别和审阅把关,依据材料要契合法令实体和程序的要求。
7、运用具有计量功用的交通技能监控设备要契合规范,并通过检定。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
8、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杰出的交通违法行为为要点,采纳多种方法,有针对性地展开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驾驭人恪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文明驾驭认识,改善法令环境。
五、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定见。
9、要采纳多种方法,广泛寻求社会各界和交通参与人对交通安排、交通技能监控设备设置运用、标志标线设置、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民警法令情绪等方面的定见和主张,及时改善存在的问题,增进彼此理解和支持。凡出台有关限时、禁行、禁停等触及大众出行的交通管理办法,要公开向社会寻求定见,必要时要举办听证。
六、要坚决防止因法令不妥引发事端。
10、近期,因为油价上涨等原因,租借汽车行业不稳定要素增多。要教育民警留意法令方法方法,坚决防止因法令不妥或法令情绪粗犷成为群体性事情的导火线,以实际行动消除不和谐、不稳定要素。
以上告诉请敏捷传到达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和整体交通民警仔细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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