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拆迁纠纷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26 16:34浏览量:2780
在房子拆迁中,有时候会呈现这样的状况:房子及土地被征收后,房地产开发商将原本该用于安顿被拆迁人的房子又易手卖给第三人,那么,在这种状况下,咱们该怎么处理拆迁胶葛呢?概况请见下文。
怎么处理拆迁胶葛?
当购房者与被拆迁人的权力发生冲突时,应该视不同状况做相应处理:
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定产权互换补偿安顿协议,就安顿房子的位于、面积等进行详细约好后,拆迁人将同一房子出售给购房人的,因为拆迁协议对标的房子的安顿时刻上先于房子买卖合同对房子的出售,被拆迁人就清晰详细的标的房子享有的权力是原房子所有权的连续,因而应优先维护被拆迁人对安顿房子的权力。
二、出卖人将标的房子出售后,又就该房子与被拆迁人签定安顿协议的,有以下几种状况:
(一)假如房子买卖合同现已挂号,因为挂号具有对立第三人的效能,且买卖合同建立在前,应维护购房者的权力。
(二)假如房子买卖合同未挂号,也应分不同状况进行处理:
1、被拆迁人已入住的,因为入住的行为标明拆迁人现已实行拆迁协议的房子交给责任,被拆迁人已承受交给并对房子为占有运用,应优先维护已入住的被拆迁人;
2、购房者已入住的,同理应优先维护购房者;
3、均未入住的,应按照合同有用建立的时刻次序,优先维护合同建立在先的权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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