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违法处理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04 22:36浏览量:1421
律师违法处理中,情节严重的,给予中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分。那么哪些行为属所以律师违法行为呢?比方:一起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等等,具体内容请阅览下文。
关于律师违法处理问题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正告,情节严重的,给予中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一起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在同一案子中为两边当事人署理的;
(三)以诽谤其他律师或许付出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事务的;
(四)承受托付后,无正当理由,回绝辩解或许署理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准时出庭参与诉讼或许裁定的;
(六)走漏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许个人隐私的;
(七)私自承受托付,私自向托付人收取费用,收受托付人资产,使用供给法律服务的便当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许承受对方当事人的资产的;
(八)违反规定会晤法官、检察官、裁定员或许向法官、检察官、裁定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的;
(九)阻碍对方当事人合法获得依据的;
(十)打乱法庭、裁定庭次序,搅扰诉讼、裁定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十一)应当给予处分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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