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怎么进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24 03:20浏览量:1438
交通事故职责的从头确定,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假如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职责确定不服,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请求,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对原职责确定进行复查并做出保持、改变或许吊销原职责确定的决议。那么交通事故职责从头确定怎样进行?听讼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常识,供您参阅,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1)拟写请求书:交通事故职责从头确定请求书:包含首部、主文、尾部三部分。首部主要有:一是请求人名字、性别、年纪、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二是被请求人是哪个公安机关;三是从头确定第三人的名字、性别、年纪、单位等。主文应当写明何时接到公安机关的《路途交通事故职责确定书》,请求从头确定的现实和理由(如有依据或依据头绪也应写明),对事故职责确定有何具体要求,尾部应写明请求从头确定的年、月、日。留意不要写成拟写请求书的年、月、日。
(2)留意事项:在拟写请求书时,应留意弄清楚以下几个间题:一是请求人有必要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车辆所有人、当事人的单位以及其负责人、当事人的雇主等都不能成为从头确定的请求人。假如当事人丧失了行为能力或逝世,其近亲属(夫妻、爸爸妈妈、子女、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能够以当事人的名义请求从头确定;假如当事人无行为能力及无近亲属,能够请法定署理人提起从头确定,但请求人仍是当事人,法定署理人只是以署理身份呈现。二是被请求人是确定职责单位,而不是个人。这儿有许多当事人会以为是某个办案人员办案不公,确定职责有偏向性,而对办案人员进行申述,要求对事故职责进行从头确定,这是过错的。由于交通事故职责不是某个办案人员确定的,而是公安机关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主体做出的。所以。被请求人是指某个公安机关而不是个人。三是第三人,这主要是在职责从头确守时,利于第三人进行申辩,由于上一级公安机关假如以为职责确定不妥需求改变时,会触及第三人的职责变化,然后在行政处罚、损害赔偿等方面影响到第三人的利益,有必要让第三人参与申辩。假如交通事故当事人均对交通事故职责确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从头请求确定者,均为请求人,则不存在第三人。
(3)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从头确定职责书后,30天内会做出保持、改变或吊销的决议,并会及时制造《路途交通事故从头确定决议书》,别离送交请求人和原职责确定部分。原职责确定部分接到后,应在五日之内向各方当事人或署理人发布从头确定的决议。这儿要留意:交通事故职责确定只要一次,也便是说从头确定为终究决议。
听讼小编提醒您,无论是请求人仍是其他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职责从头确定决议不服的,都不得再向公安机关请求从头确定。以上便是为您总结的相关材料,期望能够协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律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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