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19 11:52浏览量:2724
关于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统辖问题
(一)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统辖,因不同的联营方式而有所区别:
1、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法人型联营体的首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2、合伙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合伙型联营体注册挂号地人民法院统辖。
3、协作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二)由联营体首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联营体注册挂号地人民法院统辖确有困难的,如法人型联营体现已办理了刊出手续,合伙型联营体应经工商部门注册挂号而未办理注册挂号,或许联营期限届满现已崩溃的,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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