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公司股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06 11:28浏览量:2039
在一切的离婚产业类型中,股权切割是最杂乱、最多变的问题。它既不能被简略地划为一方的个人产业,与另一方毫无关系;也不会通通都视作夫妻一起产业,由二人平分。夫或妻持有的股权是个人股权仍是夫妻一起产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仍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股东是通过工商登记的实践股东仍是隐名股东,股权(或股票)转让是否受到限制,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规章规则状况,是协议离婚仍是诉讼离婚等等都会影响到终究的股权处理结果。笔者结合自己的办案实践以及实践中的很多处理经历,将日子中常见的股权处理方法总结归纳如下:
一、股权属个人产业,只分收益不分股权。
归于个人产业而不是夫妻一起产业的股权是指用个人婚前产业或许婚后约好归个人一切的产业出资的股权。这部分股权自身归于个人产业,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此发生的收益,比方公司的赢利分红,股价上涨兜售增值的部分则归于夫妻一起产业。(拜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1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产业归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的“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一)一方以个人产业出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两边实践取得或许应当取得的住宅补贴、住宅公积金;  (三)男女两边实践取得或许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顿补偿费。)例如,甲男与乙女2006年处理婚姻登记,甲男2004年出资30万入股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占股份额为50%。这50%的股权就是甲男的个人产业,但最近二年以来,该公司的净赢利分别为30万(2007年)、40万(2008年),那么甲男由此取得的股权收益15万、20万则归于夫妻一起产业,应当均分。
二、股权属夫妻一起产业,切割时视属股份公司仍是有限公司而采纳不同方法
(一)对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均匀切割为基本准则
因为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与有限公司不同,不存在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作为夫妻一起产业的股票,假如两边没有另行洽谈一致,一般以均匀分配为准则。(拜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15条:“夫妻两边切割一起产业中的股票、债券、出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洽谈不成或许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数量按份额分配。”)比方,上市公司精伦电子2006年2月10日宣布布告称,因为第五大股东刘起滔与妻子习梅现已处理离婚手续,刘起滔将其持有的精伦电子2300.58万股中的一半,即115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无偿转让给习梅。通过这样的切割之后,刘起滔与习梅并排精伦电子第五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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