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9 05:23浏览量:1899
网友咨询:
我的老公有点家庭暴力倾向,不喝酒没事,一家人其乐融融,喝了酒则体现得有点暴力,摔东西、打人。由所以家里事,自己也不好向其别人求助,并且孩子还小,不想由于这事损坏了这个家庭。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依据《杭州市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法令》的规则,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伤、绑缚、摧残、强行约束人身自由或许其他手法,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力等方面形成必定损伤结果的行为。家庭暴力受害人能够直接或许托付别人向以下安排投诉或求助:居民委员会(社区)、村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所在单位、城镇(大街)综治组织、司法所;各级妇女联合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老龄作业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家庭暴力受害人也能够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结合你所说的状况,你的老公仅在偶然喝酒时体现为摔东西、打人,严格来说还不归于家庭暴力的领域。一起你又不期望损坏家庭幸福,所以主张你和老公就这个问题好好谈谈,尽量不要喝酒,即便喝了也要操控量。假如老公不排挤其他组织介入的,也能够经过居委会或妇联等做作业。
相关法律常识:
婚姻法》第三条  阻止包揽、买卖婚姻和其他干与婚姻自由的行为。阻止借婚姻讨取资产。阻止重婚。阻止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阻止家庭暴力。阻止家庭成员间的优待和遗弃。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破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爱人与别人同居的; (二) 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爱情破裂的景象。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三条  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力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止、调停。对正在施行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力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劝止;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阻止。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恳求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分的相关法律规则予以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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