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子女抚养问题咨询问答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04 21:29浏览量:1334
当事人在确认孩子的抚育权和抚育费等问题时,往往会有许多疑问。一些当事人经常会问道:离婚后如物价上涨或是子女因突发事件需求经济开销的等要素,现在的抚育费现已不能满意孩子正常所需,怎样处理? 假如对方不及时付出抚育费,能否回绝探视子女? 离婚后,抚育孩子一方能否给孩子改姓? 抚育费应当付出到什么时候?如子女十八岁后仍在肄业,膏火由谁承当?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你回答。
常见的子女抚育问题咨询问答
一、离婚后如物价上涨或是子女因突发事件需求经济开销的等要素,现在的抚育费现已不能满意孩子正常所需,怎样处理?
答:抚育孩子一方能够提起诉讼,要求添加子女抚育费,或是要求非直接抚育子女一方承当额定开销的50%。
二、假如对方不及时付出抚育费,能否回绝探视子女?
答:不能够,假如对方不及时付出抚育费,如协议离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判定或法院调停离婚,可持判定书或调停书去法院请求强制执行,但不能以此为由,回绝探视子女。
三、离婚后,抚育孩子一方能否给孩子改姓?
答:不能够。如要给子女改姓,需求经对方赞同。未经对方赞同,私自给子女改姓的,另一方要求改变回来的,公安部门会处理改变手续。
四、抚育费应当付出到什么时候?如子女十八岁后仍在肄业,膏火由谁承当?
答“抚育费应当付出到年满十八周岁止。如十八岁后仍在肄业,膏火由谁承当,各区域法院判定纷歧。现在上海区域杨浦法院有一判例,判定膏火应由子女自行解决,爸爸妈妈不再承当膏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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