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0 23:12浏览量:82
在销售市场,商品房的预售是一项重要的准则,但因房子并不是现房,即便购房者已交给了金钱,也无法有用操控所购买的房子。一旦房子的价格大幅度飙升,开发商有时会单方面撕毁之前的认购协议,将房子高价另行出售。 刘甲明律师现用一个典型事例提醒,即便是认购协议,若因开发商违约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所购买的房子,则开发商应补偿购房者的房子差价等既得利益的丢失。
法律咨询:
你好!上一年我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好了交房日期,并约好房产公司延期交房三个月我有权革除合同。现在过了交房日期现已四个多月了,但房产公司一向没有告诉交房,上个月却忽然告诉我合同现已革除,房产公司将交还我已付购房款并乐意按合同承当违约责任。经了解,革除合同的真实原因是现在的房价比其时高了许多。请问,我可否要求房产公司交房?
■律师回复:
依据《合同法》的规则, 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革除合同的条件,革除合同的条件建立时,革除权人能够革除合同。革除合同是革除权人的一项权力,而不是责任,革除权人能够挑选革除合同或要求持续实行合同。是否革除合同并不革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当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法承当违约责任,而且持续实行合同,不因承当违约责任而革除其实行合同的责任;违约方也无权建议革除合同以躲避合同的实践实行。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补偿丢失等违约责任。”尽管房产公司因延期交房构成违约,但其无权革除合同,买方作为守约方有革除合同的权力。但买方并没有提出革除合同,因而合同仍然有用,买方可要求房产公司持续实行合同,向买方交给约好的商品房,并要求其承当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法院定见:
商品房认购协议须一起具有如下两个条件方能收效:
一是取得预售答应证明,
二是到房产部分处理挂号存案。
开发商在取得预售答应证后未按法律规则和合同约好去处理挂号存案手续,也不提示合同相对人可去处理挂号存案,开发商的行为属不正当阻挠合同收效条件的成果,应视为该条件已成果,合同因而收效。别的,购买人已交给了钱款的首要责任,且开发商已承受,故合同建立并收效。依据《合同法》规则,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形成丢失的,丢失补偿额应当包含等待利益,即依据合同实行后取得利益,故被告应补偿因合同不能实行所形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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