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合同或无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3 01:03浏览量:1406
7月22日音讯:据今日出书的城市导报报导,本来宽阔的厅和卧室内竖起了木板,砌起了砖墙,被分隔成2-3间,厨房间被移作卧室,而本来的阳台则承当起了厨房的功用,成了煮饭、烧菜的场所……这是记者在沪上某高级小区内的所见所闻。据小区部分业主反映,自几年前第一批居民入住以来,“群租”就宛如毒瘤般在小区扎根,由此带来的环境杂乱及公用设施一再被损坏则成了居民们的心头之痛。
别有洞天群租屋内乱象丛生
“明园都市森林”小区坐落闸北大宁区域,一期以高层和小高层为主,但据一些业主反映,“群租”现象几年来一直是小区的“顽症”,其间1、5、8号楼是重灾区。
“这儿租户多,生活习惯又糟糕”,在业主魏先生的陪同下,东方网记者敲开5号楼28层某户的房门,一阵阵异味就迎面而来。记者看到,本来的三室两厅两卫的房子总共被隔成了9间,其间仅一个厅就被隔成了3间,别离单独开有小门。房内一侧墙上许多条拉出来的网线、电线,并排装置的多个电表,以及贴着的“告示”无不泄漏着该户为群租房的现实。而由于分隔的房间较多,乍一看去,已然分不清何处应为本来的卧室。
东方网记者从上海恒联物业了解到,截止上一年年末计算,“明园”内群租户共48户。2009年,有关部门曾进行过大力整治,也得到必定程度的改进,但世博会完毕后又死灰复燃了。
遭受转租房东无法“被群租”
同一小区9号楼的刘先生通知东方网记者,自己是“被群租”的。据刘先生描绘,本年5月,自己经过房产中介,将一套两室两厅的空屋租给一位崔姓承租人,租期为6年。合同签定几周之后,刘先生上门了解承租人的寓居状况,打开门却诧异地发现房子已被悄然“改装”,这才意识到承租人是一个“二房东”。“进门左手边本来都是厅,现在被砖墙隔成了两个房间,住了5个人。本来的厨房(目测面积不超越5平方米)也住了人。”在出租屋内,刘先生比划着向记者阐明。
刘先生通知记者,自己与崔某的合同上清晰写清“不允许转租”、“不允许分隔房间”、“不允许群租”等字样,发现这一状况后他同崔某交涉达半个月之久,但对方至今都未将房子康复原样,也回绝退租。一位不愿意泄漏名字的租借者说,其时是在网上看到这条租借音讯,写的是“家庭旅馆”。“之前在这小区租的另一套房,还要夸大,住了10个人左右”,另一位金姓承租人泄漏,自己从前租房找的也是崔某,由于他“房源较多”。
东方网记者拨通了崔某的电话,佯装在大宁区域上班,需求就近租房并期望价格便宜,对方当即就向记者引荐起了“明园”。“一个6、7平米的单间为650元,8、9平米的800元”,崔某表明,自己在该区域“慧芝湖”、“宝华”、“新梅共和城”等一些小区内都有房源,如需看房提早15分钟奉告即可。关于寓居的性质,他只说是“合租”。
律师提示:当心与“二房东”签定无效合同
关于“群租”现象的众多,不少业界专家将其最归结为房价高涨、房租飙升的大布景,但“群租”延伸速度之快,“二房东”无疑是个中的有力推手,也是“群租”利益链的要害一环。相反,真实的房东及一些法令意识单薄的租客,往往面临着利益受损局势。
上海市腾信律师事务所李立律师指出,承租人若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往往简单同“二房东”签定下不具有法令效应的书面合同,一旦发作胶葛,承租人的利益在法令上难以得到保证。
“首先应要求检查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明,假如两者对不上号,则应让对方出示可转租的相关授权书,证明其具有转租权”,李律师一起着重,民警和物业更应做好租借存案作业,并对租户加强法令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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