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法律意见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07 01:04浏览量:1917
根据我国法令规则,对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在履行逝世之前要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同意才干履行。在死刑复核的进程中,律师能够出具死刑复核法令定见,对死刑的判罚作出贰言,那么死刑复核法令定见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死刑复核定见书
被告人高某东案死刑复核法令定见书
申述人:高某东,又叫高树青,男,汉族,1984年3月4日出世,初中文化,捕前系武瑞军招募职工,暂住山西省太原市**区刘家堡乡**村,2010年10月31日因涉嫌犯成心损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2日被拘捕,现羁押于太原市看守所。
辩解人:贾某平律师,山西融融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3515****
申述人高某东被指控成心损害罪一案,经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1年1月30日作出(2011)并刑初字第16号《刑事顺便民事判定书》,判定申述人高某东死刑;这以后,申述人高某东上诉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经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3年4月24日作出(2013)并刑重字第21号《刑事顺便民事判定书》,再次判处被告人高某东死刑;后上诉人高某东上诉,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4年8月19日作出(2014)晋刑三终字第20号《刑事判定书》,判定被告人高某东死刑。现申述人高某东依法向贵院申述,理由如下:
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未充沛保证申述人高某东的诉讼权力。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再审本案时并未允许申述人高某东以及其辩解律师所提出的不合法依据扫除请求、证人武文元出庭作证请求、从头司法判定请求、侦办试验请求、调取新依据的请求、告诉判定人出庭请求。申述人高某东的程序权力并未得到依法保证。在申述人高某东的程序权力未得到有用保证之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死刑判定即属无法扫除不合法依据的合理置疑以致使本案现实无法查明的景象。
二、申述人高某东并非是成心损害致死被害人孟某贵的凶手,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所确认的现实过错。
(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认申述人高某东系持镐把击打被害人孟某贵的依据规范远未到达两院三部所颁布的《关于处理死刑案子查看判别依据若干问题的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要求的依据规范,该定案依据存在不行扫除的合理置疑。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确认申述人高某东系致死被害人孟某贵的行为人的依据仅有被害人孟某贵的尸检判定定见、申述人高某东的供述、被告人张俊奇的供述、被告人逯仙鹤的供述。由该一系列依据可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逻辑形式为:尸检判定定论为被害人孟某贵所受损害契合圆形棍棒类物体冲击所造成的;案发时屋内现场只要申述人高某东手持镐把;被害人孟某贵头部遭受冲击系在屋内构成,因而确认申述人高某东系成心损害致死被害人孟某贵的真凶。
由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定之依据推理逻辑可见,本案的焦点在于被害人的尸检判定定见,如尸检定见建立,申述人高某东便是致死被害人的真凶;如尸检定见不建立,申述人高某东即不是致死被害人的真凶,真凶还有其人。
申述人高某东以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触及一个当事人是否被判死刑的定论居然建立在一个片面性的、专家议论纷纷的、且不行扫除合理置疑的判定定见之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没有任何理由之下为什么不允许申述人高某东请求从头判定?
这不能不让人置疑本案背面太多的故事,司法机关考虑政治稳定的定案难言之隐莫非就能枉法裁判荼毒生灵吗?本案对错弯曲全在于从头司法判定的法定程序。天作孽,尤可违。
申述人高某东的辩解律师曾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指出:太原市公安局于2010年12月24日所作出的(并)公(法)鉴(尸)字(2010)第70号《法医学尸身查验判定书》存在九个不行扫除的合理置疑。
其一:本案共进行过两次尸检,第一次尸检时刻间隔案发时刻37天,第2次尸检时刻间隔案发时刻53天,长达37天的尸检时刻使尸检外表损害查验失掉科学含义,且尸检以及相片显现的被司法人员片面确认的相似舟状样损害并不足为凭;其二:尸检定见并未对被害人的其他尸表损害以及构成原因作出解说;其三:此判定定见并非仅有性的司法判定定见,朴实为片面性的价值判其他专家定见,并非对尸检状况进行客观描绘的定论,且不行扫除其他钝性物体效果所造成的,如可充电式手电等物体;其四:司法判定定见先入为主,镐把作为依据已搜集在案,司法判定组织受不妥影响直接片面确认镐把即损害致死之凶器,已然确认镐把系成心损害被害人孟某贵致死的凶器,为何镐把上没有被害人孟某贵的血迹;其五:判定定见未对颅骨破坏性骨折的相对应皮肤的外表损害以及构成进行科学解说,如镐把击打不会构成擦伤害,擦伤害并不行扫除其他凶器一起在被害人孟某贵的顶枕部击打所构成,如此损害以及相应颅骨大面积陷落性骨折更无法扫除被害人顶枕部系被揉捏墙角所构成之或许;其六:专家会诊定见纷歧,与会专家并未扫除存在除镐把之外的钝性物体效果所造成的的或许;其七:判定人员未对被害人的颅骨密度、硬度、疏松度进行丈量以及模拟试验,以调查是否存在除稿把击打之外的其他或许性存在,如手电、墙角揉捏、砖块猛击等,判定定见完全赖片面揣度;其八:整个诉讼进程中,仅有公安部门一家的判定定见,应由其他不属于公安系统的司法判定组织进行从头判定,莫非由公安机关所作出的判定定见而导致无辜当事人被判死刑的刑事冤错案子还不多吗?其九:法官、公诉人并不合法医专家,应当将专业的问题交由专业人员去做,法官心里坚信在本案中如镜中花水中月。
申述人高某东以为,该《尸检定见》决议自己存亡,且其确有不行扫除的合理置疑,最高院应无条件发动从头司法判定程序,必要时开棺验尸,在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举行之际建立一个司法变革的样板,以先开听讼网之新风气,以洗清申述人高某东的委屈,抄获真凶。
(二)、本案要害依据缺失是导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过错判定申述人高某东死刑的依据丧命硬伤。
其一、案发现场脚印未被搜集在案。申述人高某东进入案发现场后从未到过被害人孟某贵身边,侦办机关并未将被害人孟某贵身边的脚印予以搜集,怎么证明申述人高某东持镐把到过被害人孟某贵身边并持镐把击打被害人孟某贵?
其二、案发现场的手电未被搜集在案。申述人高某东供述现场被害人孟某贵手持一个圆柱形的可充电手电与被告人张某奇厮打;被告人张某奇的供述相同证明被害人孟某贵手持圆柱形的可充电手电击打过这以后背、后腰、肩部等部位;仅有在现场目睹整个案发通过的被害人武某元相同看到其时被害人孟某贵手持一个可充电的手电;但存在成心损害致死被害人孟某贵的严重嫌疑的可充电手电却未被侦办机关搜集在案?
第三、被害人孟某贵体质特别,被击打颅骨的部位只是25张复印纸厚度,现场发现被害人孟某贵的血迹,如被害人孟某贵的头部系被镐把击打,被抄获在案的凶器——镐把为何没有被害人孟某贵的血迹?此镐把上有另一被害人武某元的血迹足以确认此镐把确系申述人高某东现场手持的镐把。
第四、尸检定见证明,被害人孟某贵被打掉三颗牙齿,侦办机关对现场进行勘验查看后并未将三颗牙齿搜集在案。此三颗牙齿的被打掉不行扫除被害人孟某贵被被告人张某奇用手掌用力推打面部导致顶枕部位揉捏墙角或被告人张某奇在将被害人孟某贵抱住之后用肩部由下至上碰击被害人的下颌部导致被害人的顶枕部碰击墙角直接导致被害人孟某贵顶枕部颅骨大面积陷落性骨折的或许。
第五、现场勘验相片中显着可见一顶迷彩类的帽子,但侦办机关未予搜集在案。帽子是谁的至今无法证明,如现场留传的帽子是被害人孟某贵的帽子,就应对帽子上的痕迹进行微量元素检测,以检测成果来扫除被害人孟某贵的头部被砖块击打或被揉捏墙角的或许。
第六、现场仅有目睹整个案子发作通过的被害人武某元至今尚未向司法机关照实陈说,往后如其良心发现,自愿陈说实在通过,指证真实凶手,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申述人高某东死刑的成果怎么抢救?
其三、申述人高某东的庭前供述、被告人张某奇的庭前供述、被告人逯仙鹤的庭前供述均存在被侦办机关刑讯逼供的状况,该一系列依据均为不合法依据应被扫除。
申述人高某东庭前供述重复,且坚称被刑讯逼供;被告人张某奇的庭前供述在2010年12月24日太原市公安局所作的尸检判定定见作出之前并未对镐把击打到被害人的头部精确供述,前后重复;在判定定见作出之后清晰供述镐把击打到被害人的头部。被告人张某奇的供述有着一个改变的进程,这个供述的改变进程证明此供述为虚伪供述。被告人逯仙鹤的供述存在对立。
综上所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申述人高某东成心损害一案中未充沛保证申述人高某东的诉讼权力,确认申述人高某东为成心损害致死被害人孟某贵的真凶的案子现实之依据严重不足,存在不行扫除的合理置疑。贵院在复核此案之时,应依法吊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申述人高某东判处死刑的过错判定,发回重审,保护申述人高某东的合法权益,洗清申述人高某东的委屈。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申述人:高某东
辩解人:贾某平律师
二0一四年九月三日
以上,便是死刑复核定见书相关内容的收拾,信任咱们也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什么疑问,或许遇到的问题较为杂乱,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咱们会供给专业的法令知识。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