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25 06:39浏览量:1337

《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3〕20号)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危害,因就医医治开销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削减的收入,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膳食补助费、必要的养分费,补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补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添加生活上需求所开销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丢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丢失,包含残疾补偿金、残疾辅佐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恢复护理、持续医治实践发作的必要的恢复费、护理费、后续医治费,补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补偿。
受害人逝世的,补偿义务人除应当依据抢救医治状况补偿本条第一款规则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补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逝世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处理丧葬事宜开销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丢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许死者近亲属遭受精力危害,补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恳求补偿精力危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予以确认。
精力危害抚慰金的恳求权,不得让与或许承继。但补偿义务人现已以书面方法许诺给予金钱补偿,或许补偿权利人现已向人民法院申述的在外。
据上述规则,详细补偿项目分别为:
1 、受害人仅受伤未致残的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膳食补助费、必要的养分费、精力危害抚慰金;
2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为: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膳食补助费、必要的养分费(抢救时会有前列费用)、残疾补偿金、残疾辅佐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恢复护理、持续医治实践发作的必要的恢复费、护理费、后续医治费、精力危害抚慰金;
3 、受害人逝世的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膳食补助费、必要的养分费(抢救无效逝世的会有前列费用)、补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逝世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处理丧葬事宜开销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丢失、精力危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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