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对无效婚姻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01 07:27浏览量:934
无效婚姻与可吊销婚姻准则的建立是很有必要的。由于婚姻法规则了成婚的条件,比方说有必要两边自愿,有必要到达法定婚龄,有必要契合一夫一妻准则,这是必备的条件。还有制止的条件,在必定的亲属之间是制止的,一种是直系血亲不能成婚,还有便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成婚。还有成婚有必要到民政部门去挂号。
还有一种是可吊销婚姻。比方有的人受了钳制,如包办婚姻,成婚今后能够要求吊销,能够要求法院或挂号机关予以吊销。可是也有的男女在一开始的时分是不愿意的,后来却产生了爱情,不要求吊销,就仍然是有用婚姻。因而吊销是以当事人的请求为条件的。
婚姻法规则了成婚的条件,如果有违背的怎么办?它就应该是无效的,不发生婚姻的效能,这就叫无效婚姻,这是肯定无效的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