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的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11 07:22浏览量:2763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挂号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两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两边当事人的合意而免除的离婚方法。协议离婚的手续该怎么处理?听讼网将对此问题进行具体解读。
一、到婚姻挂号处进行请求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有必要两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挂号,不得托付别人署理。不然,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处理离婚挂号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乡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请求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4、离婚协议
5、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给处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相片(依据不同区域的要求供给),并依照婚姻挂号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请求书》。
二、婚姻挂号处进行检查
婚姻挂号处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承受当事人离婚请求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挂号法令》的规则向当事人讲清,而两边当事人应照实答复婚姻挂号处理人员的发问。
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请求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两边请求人是否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的确出于两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稳当
5、对产业问题的处理是否稳当
如挂号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背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判教育或不准予挂号。
三、进行离婚挂号
婚姻挂号处理机关通过检查后,对契合婚姻法和《婚姻挂号法令》的离婚请求,予以挂号并发给《离婚证》,刊出《结婚证》。当事人从获得离婚证起,免除夫妻关系。对不契合婚姻法和《婚姻挂号法令》规则的,婚姻挂号处理机关不予挂号。
婚姻挂号处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挂号请求不予挂号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阐明不予挂号的理由。
婚姻挂号法令相关规则: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一起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第十一条 处理离婚挂号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自己的结婚证;
(三)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处理离婚挂号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则的证件、证明资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华裔、外国人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世界游览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共同的定见。
第十二条 处理离婚挂号的当事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到离婚协议的;
(二)归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挂号不是在中国内地处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挂号机关应当对离婚挂号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资料进行检查并问询相关状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育、产业、债款等问题达到共同处理定见的,应当当场予以挂号,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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