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注册域名侵害驰名商标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13 10:12浏览量:2703

8月9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知识产权案子中依法确定一商标为著名商标,并判定运用该商标歹意注册域名的被告中止侵权并补偿经济损失。
本年1月17日,原告浙江顺时针服饰有限公司公司收到一封电子邮件。发信人宋某称,他已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了“顺时针内衣。com”的中文域名,想以2万元向公司转让该域名。顺时针公司以为宋某的行为已构成对“顺时针”商标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顺时针服饰有限公司为证明“顺时针”商标契合著名商标条件,向法庭提交了包含商标著名程度证明在内的六组依据。
依据查明现实,法院依法确定“顺时针”商标为著名商标。法院一起确定被告宋某注册的“顺时针内衣。com”域名构成对该著名商标的仿制、仿照,足以形成相关大众的误认,且也无注册、运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其向原告要约高价出售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标明对该域名注册具有歹意,被告注册域名的行为构成了对原告著名商标专用权的侵略。
综上,法院判定,被告中止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被告当即刊出在网络上注册的“顺时针内衣。com”域名,被告补偿顺时针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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