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7 14:02浏览量:2547
医疗事故技能鉴定, 是指由医学会安排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能,对触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查验、辨别和判别并供给鉴定结论的活动。那医疗事故技能鉴定的技能的依据是什么呢?
医疗事故技能鉴定的依据:
(1)医疗卫生办理法令,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拟定的触及医疗卫生办理,且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章规则的标准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办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流行症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
(2)医疗卫生办理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拟定的触及医疗卫生办理,且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章规则的标准性文件,如《医疗事故处理法令》、《医疗机构办理法令》、《麻醉药品办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办理办法》、《精神药品办理办法》、《放射药品办理办法》、《血液制品办理法令》等。
(3)医疗卫生办理部门规章,是指卫生部等国务院部、委和具有行政办理功能的直属机构拟定的触及医疗卫生办理,且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章第二节规则的标准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理办理办法》、《外国医生来华短期行医暂行办理办法》、《大型医用设备装备与使用办理暂行办法》、《进口药品办理办法》、《生物制品办理规则》、《医药卫生档案办理暂行办法》等。
(4)医治护理技能操作标准、惯例,是指依据医学科学原理和长时间医学实践拟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从事疾病诊断、医治、护理活动时,应当恪守的行为准则和技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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