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地均树立有看守所,看守所是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当地,由县级公安机关担任办理看守所。那么看守所分几类,关于看守所分类的法律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
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看守所分类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什么是看守所
看守所是拘押依法被拘捕、刑事拘留人脉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的一个业务部门,主要是为刑事诉讼中的侦办、申述、审判作业服务的组织,是约束人身自由的场所。
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余刑在一年以下,不方便送往劳作改造场所履行的罪犯,也能够由看守所监管。
二、看守所分几类
按照《公安部关于看守所等级鉴定方法》的规则,看守所分为四个类型,即按照本年度内月均关押人数分为特大、大、中、小型看守所。
其间关押1000人以上的为特大型看守所;关押在500人以上缺乏1000人的为大型看守所;关押100人以上缺乏500人的为中型看守所;关押缺乏100人的为小型看守所。
三、看守所能否运用电警棍
依据《公安部关于看守所禁绝运用电警棍的告诉》要求,在看守所监管作业中禁绝运用电警棍,在所内提讯人犯的任何办案办案人员亦禁绝运用电警棍。
四、看守所与监狱的差异
看守所的使命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实施装备戒备看守,保证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办理犯罪嫌疑人的日子和卫生;保证侦办、申述和审判作业的顺利进行。司法机关监押没有判刑而需求看守的案犯的场所。清末变革司法,始于各级审判、查看官署设看守所,置所长、所官等。所长官秩,最高为总查看厅看守所的从五品,最低为京师当地审判厅的从六品。当地查看厅仅设所官,正九品。民国沿置,各级看守所均有所长,均委任。
监狱是国家的赏罚履行机关。按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则,被判处死刑延期二年履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履行赏罚。监狱对罪犯实施赏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作相结合的准则,将罪犯改造成为遵法公民。
归纳以上介绍,看守所依据人数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看守所与监狱有差异。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看守所分类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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