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继承遗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08 11:47浏览量:1912
假如天然人逝世,关于其生前的合法产业,有遗言的,是需求依照遗言的内容进行承继的,假如没有遗言的,是需求依照法令规则的承继方法进行承继的。承继人规模是有明文规则的,那么,谁有权承继遗产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谁有权承继遗产
法令将法定承继人分为两个承继次序,作为同一次序的承继人与被承继人之间的血缘联系或亲缘联系一般是类似的。
榜首次序承继人是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第二次序承继人是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承继开端后,先由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假如没有榜首次序承继人时(爱人、子女、爸爸妈妈均没有时),才由第二次序承继人承继。
这儿所说的“子女”包含儿子和女儿,我国承继权男女平等。并且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一般所说的私生子)、收养的子女,以及构成抚育联系的继子女均归于子女的规模。
“爸爸妈妈”天然也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构成抚育联系的继爸爸妈妈。
“兄弟姐妹”则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许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育联系的继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可互为第二次序承继人。
同一次序承继人,一般应平等分配遗产。当然,假如协商一致则可依照约好处理。
遗产承继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1
养子女承继一头 继子女两头承继
在收养联系中,一个联系树立的一起另一个联系便消除了。依据相关法令的规则,被收养人与原家庭成员包含亲生爸爸妈妈及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力责任联系,因收养联系的建立而消除。浅显讲就是,一旦在新的家庭构成收养联系,那么被收养人与本来家庭傍边有血缘联系的爸爸妈妈、兄弟之间将不能彼此承继遗产。
继爸爸妈妈、子女及兄弟姐妹之间则不同,只要存在抚育联系时他们之间才可彼此具有承继权。假如没有抚育联系,便不能成为承继人。但继爸爸妈妈、子女及兄弟姐妹之间假如已承继了遗产的,将不影响其持续承继原家庭中亲生爸爸妈妈、子女及兄弟姐妹的遗产。
特别提示2
抚育联系不同或许影响分配成果
尽管依据法令的准则性规则,同一次序承继人,一般应平等地分配遗产。但考虑到实际日子中不同的承继人与被承继人生前构成的抚育联系不同,遗产分配的比例也可有所不同。
对此,法令还有规则:对被承继人尽了首要抚育责任或许与被承继人共同日子的承继人,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
怎么确认“尽了首要抚育责任”呢?依照规则,对被承继人的日子供给了首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首要搀扶的,应当确认其尽了首要抚育责任。为什么共同日子的承继人也能够多分遗产呢?因为他们和被承继人之间在物质日子、劳务搀扶、精力劝慰方面有着严密的联系。
可是,假如有抚育才能和抚育条件的承继人即使与被承继人共同日子,但对需求抚育的被承继人不尽抚育责任,分配遗产时也能够少分或许不分。
此外,假如承继人有抚育才能和抚育条件,乐意尽抚育责任,但被承继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才能,清晰表明不要求其抚育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该因而影响其承继比例。
需求留意的是,这儿所说的是广义上的“抚育”,傍边包含了后辈对老一辈的奉养、老一辈对后辈的抚育以及平辈之间的抚育等景象。
特别提示3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状况特别
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在承继中归于较特别的状况。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爸爸妈妈是姻亲联系,他们之间本无法令上的权力和责任。因而在一般状况下,不管其是否丧偶,对公婆或岳爸爸妈妈均无遗产承继权。但在现实日子中,有些儿媳或女婿在丧偶今后依然持续对公婆或岳爸爸妈妈尽首要奉养责任。对此,我国承继法规则,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爸爸妈妈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可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
怎么确认“尽了首要奉养责任”?一般能够从以下两方面归纳考虑:(1)在经济上对公婆或岳爸爸妈妈的日子供给了首要经济来源,或许在日子上对公婆或岳爸爸妈妈供给了首要劳务协助。(2)对公婆或岳爸爸妈妈尽奉养责任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以上两个条件一起具有的,即可确认为尽了首要奉养责任。
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依法享有对公婆或岳爸爸妈妈遗产的承继权,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均为榜首次序法定承继人。
特别提示4
这些承继人能够多分遗产
还有一些承继人法令规则是应当给予特别照料的,这类人也能够多分得遗产。
对此法令规则,对日子有特别困难的、缺少劳动才能的承继人,比方承继人是残疾人、未成年人、垂暮的人等,没有独立日子来源或其他经济收入,又没有劳动才能来赚钱,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料,恰当多分。
特别提示5
胎儿的承继比例要保存
遗产切割时,还要留意应当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比方夫妻俩,老公逝世时妻子正怀孕,那么,在切割老公留传的遗产时,需求保存妻子腹中胎儿的承继比例。这一点在现实日子中有时会被疏忽掉。
因为天然人的民事权力才能始于出世,总算逝世,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胎儿是不享有承继权的。但为了遵循养老育幼准则,我国承继法规则,当被承继人逝世、承继开端时,假如留传有没有出世的胎儿(该胎儿出世后应归于被承继人的法定承继人规模),那么各承继人在分配被承继人遗产时就应当为这个胎儿保存一份遗产。保存的比例准则上应按法定承继的遗产分配准则确认,假如是多胞胎的,则应按胎儿的数量保存承继比例。
可是,为胎儿保存遗产比例并不意味着胎儿当即取得了这份遗产的一切权。一般状况下,假如婴儿成功出世,这份遗产比例才真实转移归婴儿一切,并由他的法定代理人如母亲作为产业管理人行使权力;假如胎儿出世时是活体,但出世后很快逝世了,为他保存的这份遗产便转变为婴儿的遗产,应由婴儿的法定承继人依照法定承继处理;假如胎儿流产或生下就是死胎,为其保存的承继比例则要由被承继人的其他承继人再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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