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清算方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09 08:33浏览量:2546

有限公司清算计划因公司经股东会抉择闭幕,拟定如下清算计划:一、股东会抉择闭幕之日起15日内建立清算组。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整理公司产业,别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产业清单;(二)告诉、布告债款人;(三)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断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税款;(五)整理债款、债款;(六)处理公司清偿债款后的剩下产业;(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八)发现公司产业缺乏清偿债款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破产。三、清算组应当自建立之日起十日内告诉债款人,并于六十日内涵报纸上布告。四、公司产业可以清偿公司债款的,清算组按下列次序清偿:(一)付出清算费用;(二)付出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三)交纳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款。公司产业按前款规则清偿后的剩下产业,依照股东的实缴出资的份额分配。五、清算组在整理公司产业、编制资产负债表和产业清单后,发现公司产业缺乏清偿债款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决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业务移送给人民法院。六、清算完毕后,清算组应当制造清算陈述,报股东会或许人民法院承认,并报送公司挂号机关,请求刊出公司挂号,布告公司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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