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实习期间是否有权要求劳动报酬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25 08:52浏览量:845

在校大学生实习是很正常的,可是因为劳作法未规则大学生实习的问题,因而,大学生实习的薪酬等都没有明确规则。那么在校大学生实习期间是否有权要求劳作酬劳?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具体介绍。
一、实习生是否有权获得劳作酬劳
尽管法令没有明文承认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构成的是劳作联系,可是实习生毕竟为实习单位服务,供给了劳作,因而,实习单位应该给予实习生必定的劳作酬劳。
二、实习劳作酬劳能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吗
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没有构成劳作联系,用人单位无需依照最低薪酬标准付出劳作酬劳。用人单位应当供给给实习生必定的酬劳,但这不能看作是薪酬,而是一种劳作酬劳。而实习生一旦结业,获得结业证书,其身份就由学生转化为社会上的一名普通劳作者,契合树立劳作联系的主体资格。在这种景象下,该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会构成法令上的劳作联系,所发放的劳作酬劳就归于薪酬性质,最起码应当依照最低薪酬标准付出劳作酬劳。可是我国单个区域也有方针规则实习生的薪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
三、实习生的劳作酬劳是否需求交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付出实习酬劳有关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06]107号):“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定3年以上期限协作协议的企业,付出给学生实习期间的酬劳,准予在核算交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实习生获得的契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则的酬劳,企业应代扣代缴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款。”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