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出租房屋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30 05:51浏览量:2639

    依据《城市房子租借管理办法》第24条及其他有关规则,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间断合同,回收房子。
    (1)将承租的房子私行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子私行转让、转借别人或私行互换运用的。
    (3)将承租的房子私行拆改结构或改动用处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共用住所用户无正当理由搁置房子达6个月以上的。
    (6)承租人使用承租的房子进行非法活动的。
    (7)成心损坏承租房子的。
    (8)法令、法规规则其他能够回收的。
    此外,由于承租人的上述行为形成出租人丢失的,出租人能够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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