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28 22:45浏览量:2663
挂号离婚的程序离婚挂号的机关与结婚挂号的机关相同。离婚挂号程序分为请求、检查、挂号三个进程。1、请求《婚姻挂号办理条例》第14条明确规则:“当事人离婚的,有必要两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办理机关请求离婚挂号;请求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许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离婚协议书;(五)结婚证。”2、检查婚姻挂号机关关于当事人的离婚请求应该依据《婚姻挂号办理条例》的规则,进行严厉检查,行使婚姻办理和监督功能。检查的进程也是对当事人进行引导调停和说服教育的进程。3、挂号婚姻挂号机关通过检查后,对契合《婚姻法》和《婚姻挂号办理条例》的离婚请求,应准予离婚。《婚姻挂号办理条例》第16条规则:“婚姻挂号办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请求进行检查,自受理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对契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挂号,发给离婚证。刊出结婚证。当事人从获得离婚证起,免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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