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登记须持哪些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8 06:23浏览量:1978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大街)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查看合格证明(参阅)
(5)两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武士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收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爱人逝世证明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