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21 16:17浏览量:2940
根据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后,就需求签定劳作合同,签定劳作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要约好劳作者的作业内容、薪酬等,那么单位能随意变化员工岗位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单位能不能随意变化员工岗位
《劳作法》第十七条规则:缔结和改变劳作合同,应当遵从自愿、洽谈一致的准则,不得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劳作合同依法缔结即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有必要实行劳作合同规则的责任。 从上面的规则能够看到,企业要改变员工的劳作合同有必要一起具有三个条件:
(1)劳作合同当事人在相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改变合同的条件;
(2)有必要恪守洽谈一致的准则,在改变合同过程中,两边当事人有必要对改变的内容进行洽谈,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改变;
(3)不得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也便是说改变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要契合法令和有关规则,不得违背。因而。在劳作合同实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改变劳作合同是不合法的。
若企业确因出产作业需求,变化员工作业岗位时,要先同员工洽谈,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化。如因员工不同意变化,要做好思想作业,不能以行使企业自主权为由,强行在合同实行期间变化员工的作业岗位,甚至在员工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薪酬、期限调离等决议,这样做既侵略员工合法权益,也是一种违约行为,企业应负违约责任
假如企业与员工就改变劳作合同不能达成协议,则仍应实行原劳作合同的约好。
二、单位能随意下降员工薪酬吗
用人单位没有权力随意下降劳作者的薪酬待遇。
假如单位仅仅以“运营困难、经济亏本”等为名逐步下降员工的薪酬,员工有权力不接受。
薪酬是指用人单位以钱银方式支交给劳作者的劳作酬劳,包含计时薪酬、计件薪酬、奖金、补助和补助、加班薪酬以及特别情况下付出的薪酬。一些单位为了躲避某些法令责任,在劳作合同中约好比较低的薪酬标准,此刻,只需劳作者有依据每个月的实际薪酬高于劳作合同中所约好的这个数字,那么在核算免除劳作合同经济补偿时劳作者有权力建议按月实际收入作为核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月应得薪酬包含员工从用人单位取得的各种钱银性酬劳---如计时薪酬、计件薪酬、奖金、补助和补助、加班薪酬以及特别情况下付出的薪酬)。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单位能不能随意变化员工岗位”问题进行的回答,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变化员工岗位,假如在改变劳作者工伤岗位的,应该与劳作者洽谈一致后才干改变。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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