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4 06:31浏览量:672
在现在的经济活动中,合同的签定越来越频频,这也导致了合同违约状况呈现的状况也越来越频频,可是也不少犯罪分子以违约之名行违法之事,下面就有听讼网为您供给一则实在事例。
合同欺诈事例
贵州一“空壳”公司专门经过网站发布虚伪供货信息,签定买卖合同,先后欺诈受害单位和个人预付货款上百万元。贵阳市中级法院日前开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抽逃出资和合同欺诈受审。
被告人孙某某,系贵州xx交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04年12月因涉嫌合同欺诈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11月,孙某某与刘某某(在逃)作为建议人和股东,向别人告贷50万元,注册建立贵州xx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孙某某任法人代表。同月底,两人将注册资金悉数抽逃,xx公司遂成为“空壳”公司。
2003年12月,xx公司在网上获悉宁波一家交易公司求购金属硅的信息,孙某某即组织人与对方业务员洽谈,宣称有现货可供,获得对方信赖后,两边经过传真签定总金额为163.5万余元的购销合同两份后,宁波的公司便将24.6万余元预付款汇到xx公司帐上。xx公司因无实践履约才能,在对方屡次敦促下,交还8万余元,余款16.2万余元被孙某某提现搬运占为己有。
2004年7月,湛江开发区一交易公司经过网站看到xx公司发布的矿产品供货信息,即与xx公司孙某某联络。两边于同月底经过传真签定高碳猛铁120吨和硅铁300吨合同,总金额为247.8万元,这家公司按约好分两笔电汇预付货款41.8万元到xx公司银行帐上。xx公司收款后,以各种理由不发货也不退款,孙某某分9次将该款提现搬运占为已有。
2004年8月,福建一电子有限公司在网上得知xx公司运营广泛,遂电话与之联络,两边经过传真签定总金额为22.4万余元的桐油购销合同,这家电子公司随后预付货款6万元。
xx公司经过上述手法,先后欺诈一系列受害企业和个人预付货款上百万元,这些资金均被孙某某搬运提现,不合法占为己有。
公诉机关以为,孙某某作为xx公司的建议人和股东之一,在公司资金验资后,伙同别人将注册资金50万元悉数抽逃,形成公司资不低债的结果,其行为已构成抽逃出资罪;发布虚伪供货信息欺诈受害企业和个人预付货款,其行为已构成合同欺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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