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8 20:36浏览量:2015
法院在民事案件的履行过程中,假如当事人以为法院履行行为违背法律规则的,并要求法院撤回或是更改的,能够向法院恳求履行贰言。那么对履行贰言裁决不服怎么办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对履行贰言裁决不服
当事人、好坏关系人对裁决不服的,能够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恳求复议。
《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则:“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以为履行行为违背法律规则的,能够向担任履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贰言。当事人、好坏关系人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贰言之日起十五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裁决吊销或许改正;理由不建立的,裁决驳回。当事人、好坏关系人对裁决不服的,能够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恳求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则:“履行过程中,案外人对履行标的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贰言之日起十五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裁决间断对该标的的履行;理由不建立的,裁决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以为原判定、裁决过错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定、裁决无关的,能够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履行贰言的介绍
履行贰言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以为履行行为违背法律规则并要求人民法院吊销或许改正履行的恳求,或案外人对被履行的产业的悉数或一部分建议权力并要求人民法院中止并改变履行的恳求。前种贰言为履行行为贰言,后种贰言为案外人履行贰言。
在履行过程中,案外人对履行标的提出贰言的,履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检查。理由不建立的,予以驳回;理由建立的,由院长同意间断履行。如发现判定、裁决确有过错,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除案外人可对履行标的提出贰言外,履行员在履行本院或上级法院的判定、裁决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过错的应提出书面定见,报请院长检查处理或经院长同意,函请上级法院同意。
经过上述介绍可知,当事人、好坏关系人对裁决不服的,能够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恳求复议。假如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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