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拍卖须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3 18:51浏览量:1803

1、 本拍卖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规则所拟定,适用本次拍卖活动,本公司有权依据《拍卖法》之规则解说和处理本须知之外的其它问题。
2、 本次竞投活动是在揭露、公平、公平竞争的准则下进行的,契合法令程序,受法令保护。
3、 竞买人须恪守本须知并受此约束。
4、 竞买人有必要具有本次拍案规则的竞买资历,不然不得参与竞买。
5、 竞买人有必要事先按本次规则提交有关证件处理登记手续,交给保证金,收取号牌,参与竞买。
6、 竞买人若托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有必要出示有用的托付文件及自己身份证件。
7、 竞买人在规则的咨询时间内有权了解标的物的状况,有权取得本公司供给的材料。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标明已彻底了解本次竞投拍卖状况,并愿意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当全部职责。
8、 竞买过程中,竞买人一定要郑重其事地进行竞买,一经击槌成交,不得反悔,不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追查法令职责。
9、 每项标的的起拍价及最低加价起伏由拍卖师当场宣告,拍卖师有权依据竞买现场状况暂时调整竞价起伏。
10、 竞买人口头出价和举牌暗示均可,每次举牌即表明递加一档,口头出价需一起举号牌,但不受递加一档约束。
11、 拍卖标的一经击槌成交,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凭成交确认书与托付方签定合同文本,清晰两边的权力和责任。
12、 买受人应在规则的期限内付清一切金钱,超越期限者视造作反悔,保证金不予交还,本公司有权将此标的再行拍卖或处理。
13、 竞买人有必要恪守会场内的公共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阻扰拍卖师掌管正常的竞买活动,更不能采纳操作、独占竞买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其竞投资历,并追查法令职责。
14、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保证金于拍卖完毕后按原进款方法全额交还,以收据付出的保证金,于拍卖之日起三日内交还。
15、本拍卖须知解说权归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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