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收养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29 10:18浏览量:1188

收养法第六条规则:“收养人应当一起具有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干;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收养人有必要一起具有下列条件,才干收养:
(一)年满30周岁。这是收养人的年纪条件,指年纪须为30周岁以.夫妻一起收养子女的,夫妻两边均需年满30周岁、一方不满30周岁,不能收养。无爱人者收养子女的,亦需年满30周岁。
(二)无子女的指收养人须无儿无女。女儿出嫁,不属于无子女。子女是无民事行为才干、约束民事行为才干的精神病人,亦不同无子女。离婚后子女归另一方直接抚育,也不属于无子女、收养法规则无子女者方可收养是从我国人口情况动身的;若有子女者还可收养子女,无疑是对计划生育的冲击。
(三)有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干。收养人应当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干,且没有优待、遗弃、强奸、流氓等违法前科,并具有抚育被收养人的经济才干,还应当没有影响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疾病,如收养人患有艾滋病,则不能收养。
(四)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须非直系血亲、第二代旁系血亲。例如,外祖父母不能将外孙子女收为养子女,兄姐不能将弟妹收为养子女。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