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约定有效性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2 17:34浏览量:1111
夫妻关于产业的约好,归于两边民事行为,只要契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才发生法律效力。依据《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则,合法约好应契合下列条件:
1.有必要由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当事人缔结,别人不得署理。
2.约好有必要自愿,意思表明实在。以诈骗、钳制手法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实在志愿等情况下作出的约好无效。
3.约好的内容有必要合法,并且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约好产业制的标的可所以夫妻一起所得的产业,也可所以一方的婚前产业或婚后所得的产业。约好的内容包含产业的所有权的归属,产业的办理、运用、收益、处置,家庭生活费用的担负、债款的清偿职责,婚姻关系停止时产业的清算及切割等。约好的内容不得逾越当事人两边有权分配的产业规模,不得躲避养老育幼等法律义务,不得危害国家、团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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