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享有申请回避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06 21:33浏览量:2963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影响审判的公平性,当事人有请求逃避权,能够请求与案子有关的审判、判定或其他参加人员进行逃避,而不参加案子。那么罪犯享有请求逃避权吗?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罪犯享有请求逃避权吗
请求逃避权是诉讼当事人享有的一项权力。而罪犯是诉讼当事人,就能够享有请求逃避权。
二、请求逃避的理由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则,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判定人和勘验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有必要逃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许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含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力的享有者和责任的承当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双重身份呈现,所以有必要逃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
2、与本案有利害联系。所谓与本案有利害联系,是指案子的处理结果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审判人员本身的利益。这种利害联系,既或许是法律上的利害联系,也或许是事实上的利害联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联系,或许影响对案子公平审理的。其他联系,指除上述联系以外的其他联系。比方,与当事私交甚笃的同学、朋友或与当事人积怨很深的仇敌、对手,等等。这些联系,只需或许影响案子公平审理的,就应当逃避。
上述三个条件,只需具有其中之一,审判人员即应主动逃避,当事人也有权请求他们逃避。
以上关于审判人员逃避的规则,相同适用于本案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判定人、勘验人。从理论上说,适用逃避准则的人员是在审判活动中具有必定审判功能或代行某种功能的人,上述人员虽非审判人员,但都担任或履行本案有关使命,参加案子审判,为保证审判公平,具有法定景象的,亦应逃避。
以上便是小编关于罪犯是否享有请求逃避权的介绍。经过上述介绍可知,请求逃避权是诉讼当事人享有的一项权力。而罪犯是诉讼当事人,就能够享有请求逃避权。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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