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13 16:21浏览量:8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位置相等。因而对夫妻一起产业具有相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的规则,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一起产业上的权利是相等的。因日常日子需求而处理夫妻一起产业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议。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日子需求对夫妻一起产业做重要处理决议,夫妻两边应当相等洽谈,获得一致意见。别人有理由信任其为夫妻两边一起意思表明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立好心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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