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续签应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12 10:43浏览量:1147
劳作合同签定的时分大多数时分都需求进行时刻的规则,当劳作合同到期之后就需求进行续签,那么,关于劳作合同续签应留意哪些事项您了解多少呢?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劳作合同续签应留意的事项有哪些
续订劳作合同的基本要求和缔结劳作合同相同,应坚持相等自愿、洽谈一致的准则,不得违背法令、法规、规章的规则。劳作合同期满,经当事人两边洽谈赞同接连劳作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处理续延手续。
1、劳作合同未清晰劳作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作者两边洽谈予以清晰;用人单位和劳作者两边和谐不一致的,以劳作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均匀劳作报酬作为劳作报酬最低标准。
2、劳作合同约好的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在实践实行中发生变化而劳作合同未依法改变的,实践实行的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如低于劳作合同约好,不得作为续签劳作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作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早30日开具《停止劳作合同告诉书》告诉职工自己。用人单位未提早告诉或提早告诉缺乏30日的,能够付出职工自己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早30日告诉,劳作合同期满即停止,两边应按有关规则处理劳作合同停止手续。
4、职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挂彩并被承认到达规则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作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职工若在企业接连作业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作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6、劳作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职工处理停止劳作合同手续,构成现实劳作联系的,视为续延劳作合同,企业应当与职工续订劳作合同。两边就续订劳作合同期限洽谈不能达到一致意见的,续订劳作合同的期限从两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职工续订劳作合同,不管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好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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