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医疗事故的判定程序
在判定会举行前,首要,有医学会的工作人员,核实两边人员身份,宣读胶葛原由、抽签、收取资料等状况。之后,介绍本次判定会的专家组成员。最终,判定会由专家判定组组长掌管,并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两边当事人在规则的时刻内别离陈说定见和理由。陈说次序先患方,后
医疗机构。
2、专家判定组成人员依据需要能够发问,当事人应当照实答复。
3、两边当事人离场。在两边当事人完结上述程序后,会奉告两边当事人离场,医学会会在约好的时刻内,出具判定陈述,并奉告收取的时刻。
4、专家判定组对两边当事人供给的书面资料、陈说及辩论等进行评论。
5、经合议,依据半数以上专家判定组成员的共同定见构成判定结论。
二、医疗
事故索赔申请书
索赔申请书作为民事胶葛的非诉讼处理手法之一.应当是当事人和医院就医疗胶葛进行的书面洽谈.假如两边意思表明共同(达成协议),则对两边具有法律效力。
〔患方提出申请时〕如患者健在的申请人应当是患者自己,须出具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患者无行为能力,申请人应当是患者的法定署理人、监护人,需出具患者自己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患者的托付署理书(要亲笔签字或按手印/章);
患者逝世的,申请人应当是逝世患者的近亲属,申请人要出具与患者近亲属联系的证明,如户口本或居家委会/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医疗机构提出申请时〕应当出具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申请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托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患者住院病历主页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