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24 00:10浏览量:2788

我国《收养法》第21条规则:“外国人按照本法能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对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我国法令要求:除应当契合我国收养法的有关规则外,还应当契合收养人所在国的有关收养法。因收养人所在国法令的规则与我国法令的规则不一致而发生的问题,由两国政府有关部门洽谈处理。涉外收养所适用的法令除了1992年4月1日施行、1998年11月4日批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外,还有民政部于1995年5月25日颁布施行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挂号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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