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指定监护人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12 18:13浏览量:2455
在逝世之前,很多人会立下遗言,为了防止今后由于自己的遗产而发作胶葛。现在一些年轻人也开端立遗言,有的乃至想要用遗言来指定监护人。那么遗言指定监护人有用吗?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监护是指按照法令的规则,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产业权益进行监督维护的法令制度。理论上,监护人的设定方法有法定监护、托付监护、遗言监护、指定监护等方法。但依据现行法令,我国现在尚无遗言监护的规则。遗言是不能指定监护人的。
按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则:“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许没有监护才干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才干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乐意承当监护职责的,经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 会、村民委员会赞同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许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遗言的特征有哪些
1、遗言是单独法令行为,即遗言是根据遗言人单独面的意思表明即可发作预期法令结果的法令行为。
2、遗言人有必要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干,约束行为才干人和无民事行为才干人不具有遗言才干,不能建立遗言。
3、建立遗言不能进行署理。遗言的内容有必要是遗言人的实在意思表明,应由遗言人自己亲身作出,不能由他人署理。如是代书遗言,也有必要由自己在遗言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状况下,才干选用口头方法,并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状况免除后, 遗言人能够以书面方法或录音方法立遗言的,所立口头遗言因而失效。
5、遗言是遗言人逝世时才发作法令效力的行为。由于遗言是遗言人生前以遗言方法对其逝世后的产业归属问题所作的处置,逝世前还能够加以改变、吊销,所以,遗言有必要以遗言人的逝世作为收效的条件。
6、假如遗言人没有现实逝世,而是在具有相关的法令条件下,经有关好坏关系人的请求,由人民法院宣告逝世后,遗言也发作法令效力,好坏关系人能够处置遗言当事人的产业。假如在短期内遗言人从头呈现,那相应的产业能够交还遗言人;假如时刻较长,类如超越两年以上以及产业呈现了无法交还的状况,则获益人应当对遗言人的基本生活在其获益的范围内供给协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法令上现在还没有遗言指定监护人的规则,所以遗言指定监护人暂时是无效的。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许没有监护才干的,由兄、姐等有监护才干的人担任监护人。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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