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免征房产税是哪些房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12 21:53浏览量:613

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法令》暂行细则的告诉,细则指出,凡在本省开征区内的房产,不管产权归于单位或许个人,除还有规则外,均应按《法令》和本细则的规则交纳房产税。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细则还规则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同意树立或挂号存案并由国家或当地财政部门拨付行政工作费的各种社会团体、戎行自用的工作和公事用房。
(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工作经费和实施差额预算办理的工作单位自用的公事用房。
(三)宗教寺庙用于举行宗教仪式等活动的房子和宗教神职人员运用的日子用房。
(四)公园(包含烈士陵园)、名胜古迹供公共观赏旅游的房子及其办理单位运用的工作用房。
(五)个人一切非经营用的房产。
(六)企业举行的各类校园、医院、卫生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七)根本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在施工期间因施工需求而建筑的暂时简易房子和仓棚。
(八)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免税的其他房产。
细则还指出,纳税人租借的房产,按房产租金交纳房产税,计税根据不实的,按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租金规范确认。纳税人自用的房产,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核算交纳房产税,没有原值作为根据的,依照当地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值减除30%后的余值核算交纳。
以上便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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