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法规定的船舶适用税额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25 04:42浏览量:921

机动船只详细适用税额为: (一)净吨位不超越200吨的,每吨3元; (二)净吨位超越200吨但不超越2000吨的,每吨4元; (三)净吨位超越2000吨但不超越10000吨的,每吨5元; (四)净吨位超越10000吨的,每吨6元。 拖船依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核算征收车船税。 游艇详细适用税额为: (一)艇身长度不超越10米的,每米600元; (二)艇身长度超越10米但不超越18米的,每米900元; (三)艇身长度超越18米但不超越30米的,每米1300元; (四)艇身长度超越30米的,每米2000元; (五)辅佐动力帆艇,每米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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