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合同怎么签订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22 00:29浏览量:2840

购房人将房款付清或办好分期付款手续后,就要到房产商指定的房子物业办理公司签定合同。
带好下列证件:
1、与房产商签定的“购房合同”
2、购房付款发票
3、身份证。
4、付出物业办理费。
5、区房地产办理处处理产权的收据。
物业办理合同应具有以下首要条款:
1、两边当事人的名字或称号、居处。合同的甲方(托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业主选举产生的物业办理委员会,乙方(受托付人)为物业办理公司。
2、办理项目。即承受办理的房地产称号,位于方位、面积、四周边界。
3、办理内容。即详细办理事项,包含:房子的运用、修理、维护;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园林绿化维护和办理;清洁卫生;车辆行进及停靠;公共秩序;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则或托付办理合同规则的其他物业办理事项。
4、办理费用。即物业办理公司向业主或运用人收取的办理费。物业办理的收费状况比较复杂,不同的办理事项,收费规范也不同。有的收费项目是规章清晰规则的,如季节性的供暖收费;有的收费项目是同物业办理委员会洽谈决议的,如停车场的停车费,这些收费,能清晰的内容都应当在合同中清晰规则。
5、两边的权力和职责。
6、合同期限。即该合同的起止日期。
7、违约职责。两边约好不实行或不完全实行合同时各自所应承当的职责。
8、其它事项。两边能够在合同中约好其他未尽事宜,如危险职责、调理,合同的改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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