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05 04:35浏览量:2069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依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安排的,应提交主体挂号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挂号机关出具的工商挂号清单,社会法人挂号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令现实发生后曾有改变的,应提交改变挂号材料
二、证明房子拆迁法令关系建立的依据
(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依据
1、被拆迁人房子的一切权证;
2、证明被拆迁房子的结构、房子的性质(住所、工作或商铺)、房子的建筑面积等依据;
3、当被拆房子一切权证上记载的一切人和建议权力的被拆迁人不一起,还需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关于被拆迁房子享有承受补偿安顿权力的依据(包含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抛弃权力声明等);
4、证明房子被拆时刻的依据;
5、现已达到拆迁补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通过房子拆迁主管部门判决的,还应提交判决书。
(二)拆迁人应提交的依据
1、拆迁房子许可证;
2、房子拆迁布告
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检验证明;
4、房子被撤除前的面积查丈陈述;
5、房子拆迁补偿协议;
6、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补偿金、过渡期安顿补助费、房子搬家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据;
7、供给过渡期暂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依据;
8、用以安顿被拆迁人的房子面积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陈述等。
三、当事人在诉讼恳求中有具体恳求金额的,应提交具体的核算清单。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