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中学
人事争议调停委员会
关于树立民办立达中学人事争议调停委员会的定见
(一届五次教代会第2次会议审议)
一、意图和依据
为了健全教职工维权机制,进一步标准校园
人事争议处理作业,保护争议两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劳作联络的调和安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任准则的定见〉的告诉》和《上海市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仲裁法》以及其它相关文件,遵循《黄浦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人事争议调停暂行方法》〔黄教 [2008]1号〕的有关要求,联络本校作业实践,树立上海市民办立达中学人事争议调停委员会。
二、调停委员会责任规模
调停校园与与其签定聘任合同的教职工之间发作的人事争议。
凡在缔结、实行、免除聘任合同中发作劳作人事争议,均归于人事争议调停委员会调停规模。
三、调停委员会人员组成
1 、依据黄教[2008]1号文件要求,结合立达中学实践,立达中学人事争议调停委员会有三人组成,其人员为 :1) 工会委员 ;2) 教职工代表;3) 民主党派代表。
2 、本届调停委员会执行时间与本届工会同步。
四、调停委员会成员发生条件
1、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酷爱社会主义祖国,为人正直,作风正派;
2、榜样恪守国家法令、法规和校园各项规章准则;
3、密切联络大众,能及时寻求和留意搜集教职工的定见和主张,並能积极主动做好宣扬引导作业;
4、自觉学习国家有关的方针、法令、法规 , 并能及时、深刻领会;
5、 热心为大众服务,实在保护校园与教职工的利益,有用展开调停作业。
五、调停准则
处理人事争议,应当依据合法、公平、及时处理和侧重调停的准则,当事人在人事争议调停中的位置相等。
六、调停委员会人员发生程序
1、工会主席和校务委员在大众中寻求对调停委员会人选的定见。
2、举行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会议进行洽谈、无记名投票引荐,提出提名人。
3、工会引荐的提名人名单报校务会议评论,确认正式提名人名单。
4、整体教代会代表进行等额选举,发生立达中学调停委员会成员名单,报上级工会存案。
5、人事争议调停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在选举发生的人员中指定担任,办事机构设在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