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务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08 19:34浏览量:641
双务合同的概念是作为单务合同的概念之存在而存在,反之亦然。两者是一组互相敌对的对应概念。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之概念的构成源于合同的分类。研讨合同的分类必先研讨其分类含义,依据分类含义确认区分规范,从而科学归类、客观定性、精确适用法律。
双务合同的本质特征是合同两边的责任存有对价联系。以此为合同分类规范,可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具有上述本质特征的为双务合同;反之,为单务合同。这意味着双务合同有必要具有两个条件:合同当事人互负债款以及两边的债款有对价联系。而单务合同则不一起具有这两个条件,或许表现为仅一方承当债款,或许表现为两边虽互负债款但两边的债款无对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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