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1 12:17浏览量:1120
劳作合同到期不续签需付出经济补偿
劳作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作者需求再次签定劳作合同。有三种未续约的景象:
1.用人单位下降劳作合同条件,劳作者拒签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求付出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的,需求付出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进步或保持劳作合同条件,劳作者拒签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求付出经济补偿金。
相关常识:
经济补偿怎么核算
经济补偿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
劳作者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规范按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数额付出,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越十二年。
假如用人单位回绝付出经济补偿金的,劳作者该怎么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回绝付出经济补偿金的,劳作者能够经过裁定、诉讼等途径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劳作者在作业中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用人单位损害时,能够经过以下几种途径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
其一,劳作争议发生后,劳作者可首要与用人单位自行洽谈处理。
其二,劳作者有权向劳作监察部门投诉、告发,要求查办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三,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洽谈不成的,能够向用人单位地点区的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提出申请,恳求调停或许裁定,假如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能够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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