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务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22 15:18浏览量:2930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老公在2004年头向信用社借了19000元的借款,咱们是2004年年末经人介绍结的婚,上一年因事故他逝世了,现在信用社来向我追要债款。他出事故时,那台车出售的钱现已悉数用于还账了,现在我带着一个二岁多的儿子,无任何经济来源。请问我现在是否要还这笔债?
弥补:"但债权人可以证明所负债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在外"我还不太能了解清楚. 我老公所借的钱是用来买车,他最初买的那台车是在婚后卖的,所得的钱再借了一些钱从头买了另一台车,出事故时正是后来买的这台车.由于是出了事故的车,到处都损坏了,等于是卖废铁相同的.只卖了原价的十分之一.而那些钱现已还了后来借的钱,我想再请问一下,我还需要还信用社的钱吗/
      最佳答案:
你对老公的婚前债款没有归还责任,但你若承继了老公的遗产,有责任在遗产承继范围内承当归还责任,没有承继遗产的,则没有归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款向债款人的爱人建议权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但债权人可以证明所负债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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